为保证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2016]3号),结合鲤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区的中考体育测试工作。
组 长:陈东辉
副组长:黄劲松 张晓春 黄志勇 连建平 王 明
成 员:黄武汉 杨振兴 王 达 高燕燕
陈 桦 何雅真
(一)测试组
主要职责:落实、执行有关体育考试的各项规定;选聘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组织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审核、考评和成绩录入工作。
组 长:王 达
成 员:王 琳 刘丽容 何贤富 唐自鸣 刘静琦
陈佳敏
测试人员抽调另文通知
(二)场地器材组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场地、器材,确保场地、器材安全使用,做好供水、供电工作,为考务人员、考生提供服务工作
组 长: 陈 桦
成 员:陈鹏辉 陈贻堂 陈邮电 蔡宗泽
各考点校的后勤工作负责人、体育器材管理员、电工等。
(三)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考风、考纪监察工作。
组 长: 连建平
成 员:高燕燕
(四)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体育考试期间,考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及考场内医务和救护工作。
组 长: 傅森泫
成 员: 陈木水 鲤城公安分局警察2名,卫生局工作人员2名,考点校保卫工作人员2名,各校校医。
二、考点设置
本考区分设泉州七中、泉州五中和泉州侨乡体育馆三个考点。
考区总主考: 陈东辉
考点主 考: 张晓春
考点副主考: 黄武汉 杨振兴 王 达
三、考试项目设置
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其中必考一项,选考两项。
(一)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和100米游泳(不分泳姿)二选一。
(二)选考项目:考生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不得重复)。
1.立定跳远 2.一分钟跳绳 3.掷实心球 4.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四、评分办法与标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转换成分数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版)》评分标准评定。其中:
(一)女生掷实心球项目的成绩,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63分以下的距离更改为:
单项得分 |
63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距离(米) |
5.8 |
5.2 |
5.0 |
4.5 |
4.0 |
3.5 |
3.0 |
(二)游泳项目评分标准(50米池,不分男、女生,不分泳姿):
得 分 |
时 间(分、秒) |
100 |
02'00″ |
99 |
02'03″ |
98 |
02'06″ |
97 |
02'09″ |
96 |
02'12″ |
95 |
02'15″ |
94 |
02'18″ |
93 |
02'21″ |
92 |
02'24″ |
91 |
02'27″ |
90 |
02'30″ |
89 |
02'33″ |
88 |
02'36″ |
87 |
02'39″ |
86 |
02'42″ |
85 |
02'45″ |
84 |
02'48″ |
83 |
02'51″ |
82 |
02'54″ |
81 |
02'57″ |
80 |
03'00″ |
79 |
03'03″ |
78 |
03'06″ |
77 |
03'09″ |
76 |
03'12″ |
75 |
03'15″ |
74 |
03'18″ |
73 |
03'21″ |
72 |
03'24″ |
71 |
03'27″ |
70 |
03'30″ |
69 |
03'33″ |
68 |
03'36″ |
67 |
03'39″ |
66 |
03'42″ |
65 |
03'45″ |
64 |
03'48″ |
63 |
03'51″ |
62 |
03'54″ |
61 |
03'57″ |
60 |
04'00″ |
59及以下 |
04'01″及以上 |
五、计分办法
升学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为255分及以上,B为210分-254分,C为180分-209分,D为179分及以下)。其中,必考项目(男1000M/女800M或100M游泳)为一票否决项目。即:如果必考项目的考试成绩低于或等于59分,其选考项目的成绩无论多高,最后的总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级为D级。
六、日程安排
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三中、泉州五中、泉州六中、泉州七中、泉州十五中、明新华侨中学、凌霄中学、外国语中学、现代中学、科技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体育中学在鲤城考区参加测试。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
七、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一)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但应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送区教育局审批并公示无异后,可以免考,直接按照C等级参加招生录取。未经区教育局批准的,成绩以0分计算。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免考对象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点主考核定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续考时间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点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如确实不能重考,经考点主考批准并报区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后重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后重考成绩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①必考项目及选考项目考试时间: 4月11-15日考点设在泉州七中; 4月18-25日考点设泉州五中。②游泳考试时间:4月26日,考点设在泉州侨乡体育馆。每天上午8:30,下午2:30开始测试。各中学应组织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准时报到检录。
(二)各校应指定一位校级领导和初三段长作为领队教师,负责中考体育测试工作,领队教师在本校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时应到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领队名单(见附件2)。
(三)泉州五中和泉州七中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制定考点工作方案,考点的布置应按照泉教综[2016]3号文有关考点的设置要求进行布置,于考试前一天完成;并于考试当天准备30副桌椅分别放置在运动场及体育馆。
(四)考生考试时要随带体育考试准考证。学校应组织好考生,到检录处检录并领取射频IC卡,并按照检录人员和测试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进行考试。第一段必考项目和第二段选考项目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持射频IC卡到检录处登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五)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
(六)为了防止体育考试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校根据《安全工作预案》,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七)考试过程中如果遇暴雨天或器材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时,由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当天的考试,重新考试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缓考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
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2016]3号)(详见鲤城区教育局网站)
附件2:《鲤城区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队
教师名单》
附件3:《鲤城区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时间
安排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8
抄送:市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费森平常委、洪奕蓉副区长。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印发 |
附件一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综〔2016〕3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3号文件] 的精神和规定,现将《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2016年2月17日
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泉州市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3号文件]精神和规定,在总结我市2008—2015年八年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16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泉州市2016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组织领导
在泉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我局成立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体育升考工作。
组 长:郑文伟
副组长:王瑞钦 陈进兴 毛伟雄 徐昌裕
成 员:黄庆坤 蔡玉霖 王惠生 蔡东沐 高雄飞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中教、招考、体卫艺、仪器、纪检等科(股)长为成员,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共同搞好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各考点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主考(裁判长)1名,副主考若干名。
下设测试(监考)组、监察组、场地器材组、安全保卫组。
三、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至18日,具体办法由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文通知。
四、考试项目设置
根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其中必考一项,选考两项。
(一)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和100米游泳(不分泳姿)二选一。
(二)选考项目:考生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两项(不得重复)。
1.立定跳远 2.一分钟跳绳 3.掷实心球 4.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五、升学体育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应尽量避开雨季。同一个县(市、区)范围内的考试时间应相对集中,原则上于4月初开始,在10至20天时间内全部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后,于3月25日前将开考时间、报考人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报我局体卫艺教科备案,以便与器材供应商取得联系,及时安排器材维护人员。
六、考试办法
(一)游泳考试:为有效发挥游泳考试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导向作用,确保考试安全,该项目考试必须安排在县(市、区)所在地集中进行;个别尚未具备考试条件的县(市、区)可待条件成熟时才开考这一项目。
(二)其它考试项目:全市农村地区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各县(市、区)应组织测试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三)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不得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放在不同日期考试(游泳除外)。
七、评分办法与标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转换成分数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版)》评分标准评定。其中:
(一)女生掷实心球项目的成绩,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63分以下的距离更改为:
单项得分 |
63 |
60 |
50 |
40 |
30 |
20 |
10 |
距离(米) |
5.8 |
5.2 |
5.0 |
4.5 |
4.0 |
3.5 |
3.0 |
(二)游泳项目评分标准(50米池,不分男、女生,不分泳姿):
得 分 |
时 间(分、秒) |
100 |
02'00″ |
99 |
02'03″ |
98 |
02'06″ |
97 |
02'09″ |
96 |
02'12″ |
95 |
02'15″ |
94 |
02'18″ |
93 |
02'21″ |
92 |
02'24″ |
91 |
02'27″ |
90 |
02'30″ |
89 |
02'33″ |
88 |
02'36″ |
87 |
02'39″ |
86 |
02'42″ |
85 |
02'45″ |
84 |
02'48″ |
83 |
02'51″ |
82 |
02'54″ |
81 |
02'57″ |
80 |
03'00″ |
79 |
03'03″ |
78 |
03'06″ |
77 |
03'09″ |
76 |
03'12″ |
75 |
03'15″ |
74 |
03'18″ |
73 |
03'21″ |
72 |
03'24″ |
71 |
03'27″ |
70 |
03'30″ |
69 |
03'33″ |
68 |
03'36″ |
67 |
03'39″ |
66 |
03'42″ |
65 |
03'45″ |
64 |
03'48″ |
63 |
03'51″ |
62 |
03'54″ |
61 |
03'57″ |
60 |
04'00″ |
59及以下 |
04'01″及以上 |
八、计分办法
升学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A为255分及以上,B为210分-254分,C为180分-209分,D为179分及以下)。其中,必考项目(男1000M/女800M或100M游泳)为一票否决项目。即:如果必考项目的考试成绩低于或等于59分,其选考项目的成绩无论多高,最后的总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级为D级。
九、有关免考缓考等的规定
(一)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申请免考程序为: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送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免考,直接按照C等级参加招生录取。办理体育免试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该生《健康档案》。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成绩以0分计算。各县(市、区)教育局于考试前一周,将全县免考对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备案,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免考对象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后的续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后续考,缓考者的续考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如确实不能重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当地县(市)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后重考处理,其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后重考成绩为准。
(四)回原籍考生与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组织、管理。在泉州市以外就读的泉州籍应届考生,如需回原籍参加录取,必须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往届生的体育考试,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
(五)体育考试同属中考学科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十、收费办法: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执行。
十一、考务工作
(一)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二)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三)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对考试中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县(市、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和应急准备,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市直初中校(完中初中部)按“属地”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体育测试。其中: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三中、外国语中学、开发区实验学校参加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的体育升考;实验中学、华大附中参加由丰泽区教育局组织的体育升考。
(六)为防止体育考试期间出现安全事故,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组织志愿者在长跑终点有秩序地开展服务。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县(市、区)考试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考试数据库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中教科。
2016年2月17日
附件1
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操 作 规 程
(一)考点、考场设置要求
1、体育考试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考区。考区设总主考1人,副总主考若干人,负责本考区的考试组织实施。
2、考区下设考点。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若干人,主考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
3、各考点要挂有醒目的“2016年泉州市××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学考场”的横幅标志。在醒目处要张贴“考点平面图”、“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守则”、“监考守则”、“项目测试规则”及宣传标语。划(围)考场警戒线,设立醒目的警戒标志,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带队、群众、家长等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
4、要设立“医疗室”、“开水供应处”、“自行车停放处”、“考生侯考处”、“考生集合点”,每个点都要贴上红标示意,通向厕所要有醒目的方向标。
5、要在警戒线内的每台测试机的醒目位置上标明“ΧΧ测试”。
6、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
(二)考前三十分钟
1、主考、考务人员、测试人员、工作人员集中,听取主考布置当日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2、保卫人员清场封闭考场,医务人员准备药具,检查开水供应情况。
3、各校领队教练组织考生做好准备活动。
(三)考前十五分钟
1、测试人员按项目到达测试点,检查场地、器材准备情况,做好测试准备。
2、联络员组织考生点名,核对准考证,将男、女考生分开,按每组20人以下整队后把第一组的考生带入相应测试地点交给考点检录员,其他考生在警戒线外的侯考区侯考。待第一组考生完成选考项目后即将参加800/1000米跑时,联络员应及时组织第二组考生并带入相应测试地点交给考点检录员,以此类推至当午考试结束。
(四)考试开始
1、考点检录员接到学生后,首先核对考生《准考证》并按《准考证》顺序制作并发放“射频IC卡”。
2、考生凭《准考证》和“射频IC卡”参加选考项目测试后,再参加必考项目测试。个别尚不具备选考测试后马上进行必考测试的县(区)、乡(镇),可在完成考生选考项目测试后,把考生集中到有25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场地,按男、女考生分开,每20人以下一组进行800/1000米测试。
3、考生全部完成《准考证》上标明的三项测试后,凭《准考证》把“射频IC卡”交考场数据处理(电脑操作)人员作成绩登记,考生可当场查看自己的考试总成绩。
附件2
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项目考试规则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电子仪器功能特点、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文件,参考田径比赛规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泉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考试规则。
一、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跑(必考选项)
(一)考试规则:
1、分组考试:受试者2至20人(至少2人)为一组考试。
2、起跑方式:采用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听到“各就位→跑(哨声或枪声)”的口令后开始起跑。
3、计时方法:发令者在发出“跑”的口令同时按下按键,电子仪器自动开始计时,当受试者身体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时,电子仪器自动停止计时并记录储存成绩。
4、受试者可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也可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下面选考项目要求同)
(二)注意事项:
1、应试者必须在参加中长跑考试前做好考前准备活动,在起跑前穿好“号码背心”;
2、考试过程中,如碰到电子仪器出故障、受试者途中摔倒受伤、或途中受阻,可在当午组织重考;
3、考试工作人员应根据考试场地的实际情况,在起跑前向受试者讲清800米或1000米应跑的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4、考试工作人员应在起跑前告知受试者,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三)场地要求:250米以上环形跑道,地面要平坦,地质不限,跑道线要画清楚,且距离必须丈量准确。
二、100米游泳(必考选项)
在50米标准游泳池,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进行。
该考试男、女生项目一样,不分泳姿,只计时间。
注意事项:考试期间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的救生员在场值守。
三、立定跳远(选考项目)
(一)考试规则:
1、受试者应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
2、每人可测跳(连续)三次,电子仪器自动择取最好一次成绩记录储存。
3、起跳时脚尖踩线、脚尖离开地面、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均判犯规,所跳成绩无效.
4、如三次试跳均犯规无成绩者,允许补测一次。如遇电子器材故障可在当午补测(下同)。
(二)、本项目考试前应提醒考生,考生每次起跳落地后必须往前走出感应区,不得往感应区(白线)两边走出,否则器材将自动判断为犯规。
(三)场地器材要求:电子测试板要放在平坦地面上,电子仪器立定跳远落地点区域为全覆盖面。